高效调解化纠纷 双向护航促发展 ——石鼓法院精准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
2026-03-26 16:39:0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陈梓浪 | 作者:雷雨尘 谭舒婷 | 点击量:8111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雷雨尘 谭舒婷)近日,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通过“调解+快速解封”高效衔接成功化解一起涉企劳务合同纠纷,既保障了原告公司的债权及时实现,也最大限度降低了对被告公司经营的影响,实现了案结事了、双赢共赢。

本案中,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某水泥有限公司因劳务费用支付产生争议,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遂诉至石鼓法院。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并未机械进入审判程序,而是主动引导双方优先通过调解解决争议。

调解过程中,法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清晰阐释了关于劳务合同履行、违约责任等法律规定,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基础,使企业能够对诉讼风险形成合理预期。在充分释法明理的基础上,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现实诉求: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面临资金周转压力,希望尽快收回款项;某水泥有限公司则希望维持正常经营,避免因财产保全措施陷入困境。基于对双方核心关切的把握,法官引导当事人着眼于化解矛盾、解决实际问题。最终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被告按期支付劳务费57万余元及案件相关诉讼费用。

调解协议签订后,某水泥有限公司主动按照约定,在约定期限内将全部款项支付完毕,展现了诚信履约的担当。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此缓解了资金压力,生产经营得以正常开展。在确认款项已履行完毕后,法院应原告公司申请,第一时间解除了对被告公司采取的保全措施,使其经营秩序迅速恢复正常。

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,是石鼓法院将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”理念融入司法实践的具体体现。下一步,石鼓法院将继续深化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,以更精准、更柔性、更高效的司法服务,为辖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。本案也提示广大市场主体,在经营活动中应强化契约精神与法治意识,善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,共同营造稳定、公平、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
责编:陈梓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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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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